
租賃期間,最擔心的是業主在生約加租。雖然租戶依然還有地方居住,但是經濟負擔增加,始終不是一件輕松的事情。如果是這樣,租客應該要如何去應對?在生約期間業主加租到底是否合法?租客是否又只能接受這項要求?對於加租這回事,無論是業主或租客,都應該去詳細了解,以免在情急之下做錯決定!
文章概要
生約 vs 死約
在香港,租賃期限通常為兩年:一年生約、一年死約。死約期間,業主及租客雙方都受到租約的約束。雙方需要遵守合約內容,不可以輕易解除租約或修改租金數額,否則就必須作出合理的賠償。
若有必要在死約期間退租,雙方都必須要填補死約剩余月份的租金。意思是如果在第五個月要退租,那麽接下來五個月的租金也必須同時補償給對方。
在結束死約之後的那一年,稱為生約。雖然說雙方都可以繼續租一年,但是業主與租客都有權力提前解約。只要提早一個月給對方通知,就可以終止租約了。另外,租約也沒有規定在生約期間不可以加租,所以即使業主一年生約一年死約加租的話,租戶也無法反對。
生約加租可以嗎
在生約期間,只要給對方一個月的通知期,雙方都可以終止租約。當然,並非所有通知期都是一個月,請依據租約上的終止租約條例來執行。許多租戶疑惑,業主是否可以在生約期間加租?其實是可以的,因為租約上並沒有明文條例指明不可以加租。
雖然說大部分業主及租戶,在簽署租約時都會認為兩年租約期間,業主應該都不會加租。不過,假設業主在期間,發現租金其實低於市價,還有可以上調的空間的話,是有權力要求加租的。只是,租戶仍然有其他應對的方式。
租戶是否一定要接受加租要求
雖然業主有權力提出加租要求,但是租戶也未必一定只能照單全收。因為生約期間雙方都有權力終止租約,因此,若是租戶認為這項加租要求並不合理,也可以不去接受,並提出解除租約。
租客應對加租的方法有兩個:
- 接受業主的加租,並重新訂立一份新的租約。新的租約應該將新租金與租期列入,以防日後出現紛爭
- 不接受加租,並向業主提出退租要求。生約期間,雙方都有權力終止租約。這種情況下,業主需要另覓新的租戶
加租 – 業主需考慮事項
不要以為身為業主,就可以享受所有的方便,想要加租就加租。要知道加租後,還必須面對其他後果。因此提出加租要求前,先考慮好以下事項:
1. 轉租成本
業主需要考慮到租戶也許會不接受加租要求,而選擇終止租約。如果租戶退租的話,業主唯有重新放盤,從中會涉及到許多費用,例如:代理佣金、律師費、廣告費、雜費等。當然,除了需要繳付許多費用,還必須付出許多精神與心力,這些都是原本不會發生的。但是因為加租所衍生出來的問題,一蘿蘿都必須重新面對。此外,如果一直無法尋覓到新的租戶,則會加上一筆空置期成本。
2. 影響雙方關系
業主也應該考慮到原本的租戶,是否為一名準時交租的好租客。如果租戶向來都非常配合,無論租金、品格都良好的話,實屬難得。一旦無理加租影響到雙方關系,也許租戶在日後不願意像以往那般配合,也不再好好照顧單位的狀況,那麽又會造成另一種麻煩了。所以,假設加租的幅度並不是太大,其實業主不妨衡量一下是否值得。
生約加租程序
當業主提出加租要求,而租戶也同意接受,那麽就應該要重新訂立一份新的租約。新租約需要涵蓋新的租金數額以及租期,這樣做,是為了保障雙方,以免日後因為租金與租期的條款有所偏差而發生爭執。另外,一旦業主把加租的通知書送給租戶後,加租就會立即生效。
為什麽生約期間會加租
業主會在生約期間加租,原因無他,就是為了要增加利潤。也許業主在租賃期間,發現原來租金比市價來得低,認為還有上漲的空間,唯有把成本推向租戶,這是在所難免的。另外,要維持一個單位,還有不少其他費用需要支付,例如:房產稅、維修與保養費用、其他開支等。
如果無法維持一個恰當的利潤,對業主來說也挺不划算。但是,業主同時也應該考量到以上所提及的事項,包括轉租成本及影響雙方的關系等。另外,《業主與租客(綜合)條例》(第7章) 有說明,為了保護單位的租客免於遭到業主任意加租,及減輕租客的租金負擔,租金的加幅將會受到控制。
常見問題
1. 死約期間可否加租?
一般上死約期間,雙方都會受到租約的約束,因此業主不可以隨意加租,否則必須作出賠償。
2. 加租後需要重新簽署租約嗎?
無論是加租或減租,只要租金有任何變動,都必須重新簽署一份新租約,以供日後發生爭執時有文件可以證明。
3. 加租何時會生效?
當業主把加租通知書送給租戶後,就會開始生效。
4. 租戶可否拒絕接受加租要求?
租戶不一定要接受加租要求,若租戶認為這項加租要求不合理,依然可以決絕接受。由於生約期間是有權提出終止租約,因此,租戶若不接受加租,可以要求解除租約。
總結
雖然業主有權力提出生約加租,但是經濟負擔越來越重的時代,租戶同樣有權力不去接受這項要求。若租戶拒絕接受加租,可以主動提出解除租約,只要給足通知期,就可以終止租約了。另外,業主千萬不要只顧著眼前的租金利潤,無理的加租其實除了會影響雙方關系,還有可能失去一名品行良好的租戶。重新尋找新租客,未必就一定能如願,還必須支付不少的費用與心力。因此,在提出加租前,懇請業主多加考慮,找出一個雙贏的方式,對大家都有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