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買樓不是只看樓價這麼簡單,除了要支付律師費、代理佣金、裝修費、差餉等,還有印花稅。少計算任何一項,都有可能讓買家超出預算。現在就一起來了解到底印花稅有幾種,又有什麼印花稅流程呢?
文章概要
為什麼要繳交印花稅
印花稅英文 Stamp Duty,為什麼買家需要繳付印花稅?因為,雖然睇樓後已經簽署 “臨時買賣合約” 及 “正式買賣合約”,但是這只是代表買家有權力購買該物業。然而,繳付買樓印花稅 (或打厘印),才是確立物業權屬於誰。在土地註冊處註冊之後,需要打厘印,多簽一份轉讓契約,以確立文件的法律效力。
繳付買樓印花稅後,若日后買家與賣家任何一方有爭執,就可以拿出文件來證供,這樣方能獲得法律上的保障。假設沒有打釐印,法庭將不會受理。
那需要繳付多少印花稅,又有幾種印花稅呢?
住宅印花稅種類
住宅的印花稅種類大致上分為三種:
- 從價印花稅 – Ad Valorem Stamp Duty, AVD
- 額外印花稅 – Special Stamp Duty, SSD
- 買家印花稅 – Buyer’s Stamp Duty, BSD
當然還會更多的細分印花稅,例如:新住宅從價印花稅 (NRSD) 及雙倍印花稅 (DSD),但是主要就是以上三大類。
從價印花稅
從價印花稅是指在 2013年2月23日或以後,所購入的住宅物業或非住宅物業。在買入該物業時,手上沒有另持有其他香港住宅物業,那麼在買樓時只需要繳付從價印花稅。按照第二標準 (首置印花稅稅率) 稅率來計算,從價印花稅是根據樓價而定,稅率由 $100 至樓價的 4.25%。
首置印花稅是指香港永久居民首次置業,或在買入時沒有持有其他住宅物業。而非首置印花稅 (或稱為雙倍印花稅 DSD),從 2016年11月5日起,一律需要繳付 15%印花稅,這是根據第一標準的稅率。
額外印花稅
為了避免短炒風,政府在2010年11月推出了額外印花稅。若業主在買入物業之後,三年內就將物業出售,就必須要繳付額外印花稅。也就是說,在買入物業三年後賣出,就不需要繳付這項稅務了。
不過,在每個時間點賣出的住宅物業,所繳付的額外印花稅皆不同,請參考以下印花稅計算方式:
- 6個月或以內:20%
- 6個月至12個月以內:15%
- 12個月至36個月以內:10%
買家印花稅
為了避免境外資金引起港樓炒風,導致樓價高企,政府在 2012年10月27日期,推出買家印花稅。對於境外投資者或以公司名義所買入的住宅物業,都必須要繳付 15% 的買家印花稅。
不過值得注意的是,一些符合資格的外來人才,若在香港居滿 7年,成為香港永久居民後,將可以享有首置印花稅率。他可以申請退回之前多繳付的印花稅,但是前提是必須首次在香港置業。
另外,如果非香港永久居民,若聯合購入物業,若兩者都屬近親,將可以獲得印花稅豁免。
繳付印花稅流程 (打釐印)
印花稅什麼時候應該繳付?請參考以下:
步驟一:買賣雙方簽訂臨時買賣合約,買家必須支付大約 3-5% 的細訂
步驟二:買賣雙方簽訂正式買賣合約,買家必須支付餘下的訂金,大約 5-7%,這個稱為大訂。細訂與大訂的總額,通常介於樓價的 10%。
步驟三:到律師樓打厘印,律師都會提醒買家在簽訂正式買賣合約當天,攜帶支票以繳付印花稅。一般上在簽訂正式買賣合約後,三十天左右就必須還清印花稅。
步驟四:簽署按揭與樓契後,就可以正式交鑰匙了。賣家可以將鑰匙委託給代表律師,並交付給買家律師。
可以自行辦理打釐印嗎
由於打釐印流程繁雜,一般買家與賣家都比較難理解,因此通常會委託律師處理,不過仍然可以選擇自行處理。買家需要到稅務局打厘印,遞交所有相關文件,或通過網上打厘印。
印花稅由誰繳付
一般上從價印花稅和買家印花稅都是由買家承擔,但是額外印花稅則視乎買家與賣家的協議。可以是一方完全負責,或以不同比例來承擔。
樓價印花稅計算
買家可以根據印花稅稅率表,按照所要買入的樓價,就可以計算出必須繳付的印花稅了。
物業價值 |
第2標準稅率 |
3,000,000元或以內 | 100元 |
3,000,001至3,528,240元 | 100元+超出3,000,000元的款額的10% |
3,528,241至4,500,000元 | 1.5% |
4,500,001至4,935,480元 | 67,500元+超出4,500,000元的款額的10% |
4,935,481至6,000,000元 | 2.25% |
6,000,001至6,642,860元 | 135,000元+超出6,000,000元的款額的10% |
6,642,861至9,000,000元 | 3.00% |
9,000,001至10,080,000元 | 270,000元+超出9,000,000元的款額的10% |
10,080,001至20,000,000元 | 3.75% |
20,000,001至21,739,120元 | 750,000元+超出20,000,000元的款額的10% |
21,739,121或以上 | 4.25% |
遲交印花稅
不要嘗試遲交印花稅,因為將會受到罰款,以下是遲交印花稅的罰款金額:
- 一個月以內:印花稅款額的兩倍
- 一個月至兩個月以內:印花稅款額的四倍
- 其他情形:印花稅款額的十倍
常見問題
1. 什麼時候必須繳付印花稅?
在簽訂正式買賣合約後,三十天內就必須繳付印花稅。
2. 可以遲交印花稅嗎?
不可以。若遲交印花稅,將會面對懲罰。而且罰款金額並不少,超過一個月的話,至少需要罰款印花稅的四倍。
3. 外來者成為香港永久居民後,就可以申請印花稅退還嗎?
成為永久香港居民後,必須符合幾個條件才能申請退還之前多繳付的印花稅。包括:沒有持有其他物業。若該物業同時與另一人聯名,若屬於近親,也可以享有豁免徵收買家印花稅。
4. 不持有其他物業的意思是?
不持有香港其他住宅物業,是指沒有在任何一個住宅物業上擁有 ”實益權益”,或不佔有 “部分業權”.
總結
繳付印花稅之後,才能夠確立該物業權已經屬於買家,因此一定要非常謹慎處理。此外,印花稅是一筆不少的數目 (視樓價而定),因此買家切記要將它列入買樓應該支付的款項之一,以免超出買樓預算。